发布日期:2024-11-18 16:23 点击次数:83
俗语说“做此官,行此礼”,不管级别高低,只要当了官就免不了要下跪磕头。
清代制度,大臣官员向皇帝奏事必须跪着,不叫起不敢起。大臣常因跪得太久膝痛腰酸,甚至病倒。
比如光绪朝的军机大臣钱应溥由于年纪太大,有一次跪奏后病倒了好几天。为了应付跪礼之苦,大臣们颇费了一番脑筋,想出三种办法应对:
一是无论奏对何事,都控制在三句话之内,并须简明易懂,不须皇帝再问;
二是用厚棉絮做成护膝裹住膝盖;
三是平时多练习下跪,以锻炼耐久力。
晚清重臣王文韶以七十高龄,每天在家练习下跪。光绪末年,慈禧要做寿,李鸿章想到届时少不得下跪,便事先每日在直隶总督署中练习三次跪拜礼。
下属对上司、权贵,也常行下跪、叩头礼。有的下属为了巴结上司,表明心迹,便在下跪叩头时极尽卑躬献媚之态。
同治时期,有一个县令得知自己的同乡升任巡抚后,便前去巴结,禀见时,他竟从仪门膝行至堂上,然后叩头如捣蒜,直到额上隆起大包,后来这位知县也很快得到了提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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